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征集大学生参军入伍既是新形势下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发挥军队优势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举措。为此,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靠上抓,明确牵头职能部门,形成武装、学生、就业、资助等部门职责明晰、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的征兵工作机制,确保征集大学生参军入伍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营造大学生征兵工作良好氛围
各高校要按照《通知》要求,在5月集中举办“征兵宣传月”活动,持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大学生征兵政策解读、典型推介等宣传动员活动。在征兵政策宣传工作中,要以《通知》和本年度国防部征兵办和教育部学生司联合编制的《大学生参军入伍宣传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为依据,凡过去文件规定与《通知》和《手册》不一致的,以《通知》和《手册》为准,严防误导学生。要把征兵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国防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军训、日常教育、征兵准备和实施的全过程。要抓好有关政策的落实工作,确保国家出台的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三、周密组织、严肃纪律,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各高校要与兵役部门密切配合,高标准、严要求、积极稳妥做好相关工作,要认真落实《廉洁征兵若干规定》,加强对征兵相关工作人员的教育,加强对大学生征兵工作的督查,对为大学生出具虚假证明材料、在报名或预征登记体检中弄虚作假、人为淘汰合格大学生,或不允许在校生应征入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山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