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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山东省今年起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
2016-06-17 00:00   审核人:   (访问量:)

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自2016年起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对接受培训的学徒政府部门给予每人每年4000-6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企业新型学徒制,是一种“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业与技工院校双师联合培养”的技能人才培养的新模式,由对口企业和合作的技工院校联合招工、招生,根据企业技能岗位的实际需要,企校双方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专业的教学标准。更通俗地说,就是招工招生合二为一,企业录用的技术工人有了双重身份,既是学徒又是学生,毕业即就业上岗。

  企业新型学徒制项目的培养对象和目标是,试点企业中与本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学徒的培养由企业结合岗位需求确定,培养目标以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

  企业新型学徒制项目的培养模式将结合企业生产管理和学徒工作生活的实际情况,采取弹性学制,实行学分制管理,鼓励和支持学徒利用业余时间分阶段完成学业,学徒累计学分达到规定要求的,获得技工院校毕业证书,通过考核鉴定的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由企业根据学徒实际工作贡献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学徒基本工资。承担带徒任务的企业导师享受导师带徒津贴,津贴标准由企业确定,津贴由企业承担。2016年,经综合评审,已有山东豪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国际知名企业与16所综合实力较强的16所技师学院或高级技工学校“结对”开展了新型学徒制试点项目。

  对接受培训的学徒政府部门给予每人每年4000-6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累计学分达到要求,可直接获得技工院校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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